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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日期:2021-02-05 浏览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保健食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三、消费者要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或药店,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五、消费者发现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