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年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911套
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7月底,石家庄市今年已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911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4.81%。
据悉,石家庄市棚户区原房屋建筑密度较大,受国家相关标准限制,大部分棚改项目本身无法达到收支平衡,有的甚至无法满足回迁需要,推进难度很大。为解决该问题,石家庄市连续出台一系列推动措施。一方面,将原有项目地块自求平衡的单一模式,拓展为项目自平衡和区域平衡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匹配土地达到区域棚改项目征收成本的整体收支平衡。另一方面,对棚户区改造土地收益分享模式按照“最大让利于区”的原则进行了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腾清土地及匹配地块,享受同等的改造政策,其出让收入由区分享,全部缴入区级国库,扣除上缴国家和省的基金后,由区政府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用于弥补棚改造成的亏损。
石家庄市还优化了安置方式,合理疏解人口,将安置补偿方式从原址安置为主调整为鼓励异地安置,通过一系列优厚的异地安置补偿政策来鼓励和引导居民选择异地安置补偿方式。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对改造范围用地小于1公顷的,原地块不再安排建设回迁住宅,腾空土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城市绿地等配套服务设施,补足城市短板,提高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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