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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印发实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0-06-26 浏览
近日,我市印发《石家庄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日起在全市实施。《预案》明确了城镇燃气事件级别界定、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燃气事件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内容。
《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划内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燃气泄漏、爆燃、大面积停气等事件。根据事件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市燃气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预案》指出,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完善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对新建管线、应急储备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危险源的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在发生气象灾害、冬季保高峰供应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运行状态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预案》要求,燃气事件发生后,燃气企业和燃气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并根据情况需要拨打110、119、120求助。同时,立即向属地政府和市级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由市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等措施,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燃气事件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尽快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对污染进行必要处理,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及时修复,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